“没想到才半天时间,我就能拿到劳务费,非常感谢法院的帮助。”日前,屈原法院通过诉前调解,快速、高效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,获得了当事人的由衷感谢。
2023年2月至5月,原告林某某在屈原管理区某地为被告沙某某挖莲藕,莲藕采收后,沙某某迟迟未支付劳务报酬6000元,林某某曾多次找到沙某某索要劳务费,但沙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林某某向屈原法院提起诉讼。
案件受理后,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原告林某某的诉求,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,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,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由驻院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员耐心释法,虽然沙某某的莲藕买卖没有取得一定的收益,但是这不能成为拖欠他人劳务费的理由,也希望沙某某能够站在林某某的角度考虑,林某某生活也有难处,并严肃告知沙某某恶意拖欠劳务费的法律后果。经过调解员1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,沙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当场支付6000元的劳务费给林某某。
一直以来,屈原法院始终坚持“涉民生无小事”的理念,把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中、落实到行动上,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、高效率解纷的司法需求,把“小案件”办成“好效果”,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、有是非、有温度。